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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边废弃物处理站 (姬塬处理站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边废弃物处理站(姬塬处理站一期工程)有关环境影响后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边废弃物处理站(姬塬处理站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概况: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定边大兴安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108日,为便于集团公司规范化管理更名为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0168月,编制完成了《定边大兴安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边废弃物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1124日以榆政环批复[2016]277号文对该项目给予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杨井处理站和姬塬处理站,杨井处理站位于杨井镇罗峁子新村,姬塬处理站位于姬塬镇柳上庄村,项目总处理能力为60m3/a,单站处理规模为30m3/a,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主要建设水基泥浆、钻屑处理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压返液、酸碱污水处理工程

其中姬塬站一期工程于20175月开工建设,于20199月建设完成。202092日,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了自主验收本次后评价范围为姬塬处理站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岩屑固化工程、固体废弃物填埋工程,处理规模为15m3/a。不建设废弃泥浆脱水、泥浆分离液处理工程,固体废物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依托杨井处理站一期分离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后评价由来:根据项目环评批复:项目试点期限为两年,在试点完成后应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边废弃物处理站(姬塬处理站一期工程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2年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环保集团定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郝维维1899225814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榆林中科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业大道融智大厦B1802

联系方式: 0912-666188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1

邮政编码:719000

电子邮箱:2125015200@qq.com

、公示期限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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